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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采购入库验收管理规定

发表日期:2018年6月9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3154 次

  第一条 采购单处理仓库保管员一旦接到采购部门转来的“采购单”,即应按物资类别、来源和入库时间等分门别类归档存放。

  第二条 物资标签物资在待验入库前应在外包装上贴好标签,详细填写批量、品名、规格、数量及入库日期。

  第三条 内购物资入库
 
  1.材料入库前,保管人员必须对照“采购单”,对物料名称、规格、数量、送货单和发票等一一清点核对,确认无误后,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采购单”。
 
  2如发现实物与“采购单”上所列的内容不符,保管人员应立即对通知采购人员和主管。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不予接受入库,如采购部门要求接收则应在单据上注明实际收料状况,并请采购部门会签。
 
  第四条 外购物资入库
 
  1.材料进厂后,保管人员即会同检验人员对照“装箱单”及“采购单”开箱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和数量,并将到货日期及实收数量填入“采购单”。
 
  2.开箱后,如发现所装载材料与“装箱单”或“采购单”记载不符,应即通知办理进口人员及采购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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