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包办企业上市 >> ★上市知识咨询服务 >> 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
    
  双击自动滚屏  
发行股票的基本要求

发表日期:2018年6月11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1187 次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向社会公开发行

   2 )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比例10%以上

  (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大部分的公司都是股份制度的,当然,如果公司不上市的话,这些股份只是掌握在一小部分人手里。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程度,由于发展需要资金。上市就是一个吸纳资金的好方法,公司把自己的一部分股份推上市场,设置一定的价格,让这些股份在市场上交易。股份被卖掉的钱就可以用来继续发展。股份代表了公司的一部分,比如说如果一个公司有100万股,董事长控股51万股,剩下的49万股,放在市场上卖掉,相当于把49%的公司卖给大众了。当然董事长也可以把更多的股份卖给大众,但这样的话就有一定的风险如果有恶意买家持有的股份超过董事长,公司的所有权就有变更了。总的来说,上士有好处也有坏处。

    好处:

    1、得到资金。

    2、公司把所有者的一部分卖给大众,相当于大众来和自己一起承担风险,好比100%持有,赔了就赔100,50%持有,赔了就赔50。

    3、增加股东的资产流动性。

    4、逃脱银行的控制,用不着再靠银行贷款了。

    5、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增加大众对公司的信心。

    6、提高公司的知名度。

    7、如果把一定股份转给管理人员,可以缓解管理人员与公司持有者的矛盾,即代理问题agency problem)

    坏处:

    1、上市是要花钱的。

    2、提高透明度的同时也暴露了许多机密。

    3、上市以后每一段时间都要把公司的资料通知股份持有者。

    4、有可能被恶意控股。

    5、在上士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定的过低,对公司就是一种损失实际上这是惯例,几乎所有的公司在上市的时候都会把股票的价格定的高一点。



  双击自动滚屏  
  相关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用 户 名: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最多评论字数:0)

中国哈尔管理学院(中国哈尔国际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进入管理 |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液晶大楼   联系电话:18305759080;QQ:375453467   联系人:濮先生
备案编号:浙ICP备090573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