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培训中心 >> ★中国哈尔管理学院招生 >> (助理、中级、高级)营养师职称、待遇、论文、工作总结、职业资格培训考试的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助理、中级、高级)营养师职称、待遇、论文、工作总结、职业资格培训考试的通知

发表日期:2018年7月20日  本页面已被访问 2262 次

    根据用餐人员的不同特点和要求,运用营养学的基本知识配置适合不同人群合理营养要求的餐饮产品的人员。

    一、技术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报考条件: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三、报考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一)初级

  1、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二)中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且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三)高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四)技师

    1、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满2年。

   (五)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技师正规职业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四、认证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


    五、费用标准:

    高级师:      元;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鉴定费、综合评审费;
    中级师:      元;含培训费、教材费、考务费、鉴定费、综合评审费;
    助理师:      元;含培训费、教材费、鉴定费、考务费。


    六、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常年招生!
  报名热线:18305759080
    联系人:濮教授
    E-mail: 375453467
@qq.com
    网址:http://www.chinahar.cn/

    七、报名程序(申报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2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或照相馆拍摄的彩色免冠2寸照片的电子件);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官方网上可查询的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4)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1份;
  (5)从事本职业年限的证明原件与发表在省、国家级正规刊物的论文3篇,并提交本人从事本职业的工作经验总结复印件3份。

    以上不符合条件的,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省级和国家级杂志论文发表等,需要变通办理的,找我们:18305759080(濮教授)。



  双击自动滚屏  
  相关评论:    

 没有相关评论

  发表评论:    

用 户 名:
电子邮件:
评论内容:
(最多评论字数:0)

中国哈尔管理学院(中国哈尔国际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 进入管理 |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液晶大楼   联系电话:18305759080;QQ:375453467   联系人:濮先生
备案编号:浙ICP备09057314号